.
登入會員
重寄密碼
加入會員
迫水未來的空間
城島ユウキ(清水富美加)が大好き!桜庭ななみが大好き!多部未華子が好き! 夏帆と仲里依紗が好き! SPACE BATTLESHIP ヤマト 時をかける少女`Ver.2010
︙☰
登入
迫水未來の
部落首頁
迫水未來動態
部落誌
筆記
節目留言
綜合留言
分享
圖片
相簿
迫水未來留言板
迫水未來の討論
迫水未來の留言
使用說明
部落廣場
台灣偶像劇場
韓國偶像劇場
日本偶像劇場
回上一頁
我們可不可以用把他羈押的方式做為一種懲罰
2014-01-31 20:50:07
http://news.pts.org.tw/detail.php?NEENO=261106
==張德正律師 曾威凱==
到目前為止
檢察官都還在偵查階段
甚至連起訴都沒有
更不要說經過
法院的審判 判決有罪
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
我們可不可以用
把他羈押的方式
做為一種懲罰
答案是不行的
再同意不過了,不過想必在社會大眾的大多數的眼中這種「做出罪大惡極事件壞人怎麼可以放出來!」
如果羈押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不重要,如果一個尚未經判決之人就可以以刑罰對待,如果只要覺得一個人很可惡就可以無所不用其極,如果只要符合「社會大眾的觀感」做什麼都可以都是對的,那麼,
「如此氣派的建築和故作權威的手續也沒有存在的必要」
司法不必然是反民主的,但是立憲民主主義和眾多「人民」心中所想的雅典式的民主是不同的。
何者比較重要?是被稱為民意的多數人的自由,還是恐龍們所守護的每一個人的自由?
回上一頁
71
人說讚
讚一個
關聯:
人氣:625
回覆:0
編輯
關聯
刪除
留 言
暫無留言,歡迎留言.
留言
請勿負面批評網友留言、藝人、長相。
貼連結
|
●
◎
「
、
」
『
。
』
《
》
…
線